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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灭火淹了邻居,赔偿金怎么定?他们来帮忙→

2023-03-31 10:54:34来源:上海虹口


【资料图】

日前,北外滩街道某小区10楼住户陆女士(化名)一家突发火灾,顷刻烈焰腾空,黑烟滚滚。在消防员的全力救援下,终于奋力扑灭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。家住同栋楼2楼、3楼的汪女士、孟女士(化名)的房屋因为所处楼层较低,灭火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水渗漏到房屋内,导致两家的房屋均出现了严重的水渍损害。

“我家所有房间水电煤都停掉了,还进了好多黑水,我要求陆女士赔偿损失费31579元!”

“我们家也是的呀,地板积水早就不能住人了,冰柜一停电,里面买的食材也全不能吃了,至少要赔我们10000元!”

汪女士、孟女士你一言、我一语地吐露着心中的不满与委屈,并提出要火灾事故的责任人,他们的邻居陆女士赔偿全部损失。

为了有效防止矛盾激化,北外滩司法所及时启动了“三所联动”机制,请来了调解员、律师和民警,合力解决争议。

“这场大火,我自己损失惨重,压力真的很大。而且,房子里面的地板、橱柜本身都有损耗的,现在让我原价赔也太不合理了。”陆女士无奈地表示,对赔偿金额不予接受。

一旁的民警听罢,对陆女士予以教育劝导,“火灾确实是你家造成的,不管你处境多么艰难,你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啊。”

随后,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向陆女士解释道:

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具体损失的计算方式应当按照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,即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。因此,对于这次火灾为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,你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。”

最后,调解员从情理出发,动情地说道,“汪女士、孟女士,你们和陆女士既是老乡,又是相处多年的邻居,大家一直很和睦。这场火灾,陆女士的损失其实更大。道理要讲,邻里情也要有呀,这样大家以后见面才能开开心心的。”当事人连连点头,同意各退一步,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,由陆女士分别补偿汪女士、孟女士7000元、2000元。至此,本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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